浦江三江口新貌
浙江在線12月26日訊(浙江在線編輯 江帆)12月26日,2016年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結果公報正式公布,浙江名列全國第三,僅次于北京與福建。這是我國首次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同時是中國官方首次發布綠色發展指數。
我國首次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立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目標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實施方案。《意見》和《方案》明確提出,要健全政績考核制度,建立體現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
2016年,經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環境保護部、中央組織部印發了《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和《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從而形成了“一個辦法、兩個體系”,建立了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的制度規范。
根據《辦法》規定,年度評價按照《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實施,從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增長質量、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7個方面評估各地區上一年度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總體情況。其中,前6個方面的55項評價指標納入綠色發展指數的計算;公眾滿意程度調查結果進行單獨評價與分析。
國家統計局表示,2017年我國是首次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將按照《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要求,結合今后每年工作的開展,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研究改進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方法,大力加強綠色發展統計基礎工作,切實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統計和監測的人員、設備、科研、信息平臺等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數據的質量,更好地滿足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工作的需要,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落到實處。
浙江生態文明建設領跑全國
2016年,全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人民群眾對于美麗浙江、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了積極回應。
這一年,環境最直觀的改善,來自我們身邊的水。浙江全面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狠抓劣V類斷面削減和“清三河”防反彈,深化落實河長制,強勢推進治水工作。完成了涉水行業企業污染整治444家,搬遷入園1407家;整治了生豬散養戶42958個,完成規模生豬養殖場污染整治任務;實施了20000余個清淤項目,清淤13652萬立方米;新增了污水管網3252.5公里,實現錢塘江、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和行政村生活污水處理基本全覆蓋;健全了飲用水源地“一源一策”管理機制,強化良好水體保護;做到了劣Ⅴ類斷面削減三年行動計劃兩年完成、省控劣Ⅴ類斷面減少到6個、列入浙江“水十條”目標責任書考核的103個水質斷面全部達標、5個入海河流考核斷面全部消除劣V類。
浙江治水剿劣已向海洋進軍,全省入海排污口整治正式打響。浙江省近岸海域中,一、二類海水已占37.7%,同比上升12.7%;四類和劣四類海水比例下降7.4%。81個重點排海污染源監測達標率為91.4%,5個入海河流考核斷面水質均達到或優于V類。近岸海域水體處于中度富營養化狀態,基本滿足漁業用水要求。其中,溫州近岸海域水質最好,已處于貧營養化狀態。
監測數據顯示,2016年,浙江全省221個地表水省控監測斷面中,Ⅲ類以上水質斷面占比77.4%,同比提高4.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占比2.7%,同比下降4.1個百分點,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016年,全省城市空氣質量總體好于上年,我省舟山、麗水、臺州三地躋身年度全國十佳好空氣榜。11個設區城市日空氣質量(AQI)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83.1%,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12.8%,舟山和麗水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好天”的一項直觀指標是,霧霾日變少了。全省平均霾日數36天,同比減少17天,全省均無嚴重霾天氣。從分布上來看,全省多發區主要集中在杭州、紹興、寧波及湖州的部分地區,舟山、麗水、臺州出現霾天氣較少。1月和12月則是霾的多發期和中度以上霾高發期。
2016年,浙江全年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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