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案例、討論問題,印發操作指引……為進一步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和嚴重違法行為,廣東省深圳市近日召開“利劍一號”環保專項執法行動現場調度會,同時呼吁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力求產生更大的執法威懾力和更好的社會效果。
背景
起步早力度大但仍未達預期
目前,深圳市黑臭水體整治沖刺攻堅和“利劍一號”環保專項執法行動正在如火如荼展開。
據介紹,截至目前,全市環保部門與公安機關共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1466件,立案處罰257件,擬處罰金額3215萬元;實施停產限產兩件、查封扣押41件、取締關停32件、移送公安部門9件、企業登報公開道歉兩件、媒體曝光34件。
“辦理環境違法犯罪刑事案件及行政拘留案件成為下一階段工作重點和關鍵點,對環境犯罪者和嚴重違法者要嚴懲不貸。”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王偉雄向記者介紹,按照深圳市副市長黃敏的最新指示,深圳的環保“兩法”銜接工作要精細對接,精準組織。深圳環保部門和公安部門要認真分析不足,著力解決基層執法銜接面臨的突出問題,力求統一思想、提高效率。
一組數據顯示,深圳在“兩法”銜接工作,以及移送行政拘留工作方面,起步早、力度大、辦案多。
據統計,深圳市近4年刑事拘留95人,檢察機關逮捕78人,法院已判決52人,共辦理行政拘留案件136件,在打擊環境違法犯罪以及嚴重環境違法方面取得較好效果,全省排名前列。但是,環境執法尤其是打擊犯罪方面,仍然有巨大潛力可挖。
記者獲悉,深圳警方今年已經破獲環境資源類案件27件,刑事拘留35人,逮捕29人。
“雖然今年因環保入刑人數比去年翻番,但從效果來看,離預期目標仍有相當距離。”出席此次會議的警方代表、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食品藥品及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黃秋權稱。
在他看來,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兩法”銜接機制仍然不健全,某些細則要進一步細化落實,否則容易出現案件超期移送、證據不齊等情況,致使案件無法偵辦下去;二是檢驗鑒定支撐不足,公安機關在法定期限拿不到結論,就無法對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三是案源過少,目前只靠環保部門移送,公安機關專業力量不足、掌握情況不夠,難以主動作為。
培訓
逐一剖析“兩法”銜接存在的問題
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在12月5日的現場調度會上,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食品藥品及環境犯罪偵查大隊辦案民警周鯤作了案例講解。周鯤多年來致力于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查辦和“兩法”銜接機制建設,理論和實踐經驗豐富。
周鯤以具體案件為例,重點闡述了警方的案件偵辦流程——在接受移送案件后,警方會根據刑事證據規格要求審核移送材料,同時根據環境監察部門提供的排水口污染物鑒定資料等前期證據材料,補充調取排污現場流程圖、相關責任人崗位職責、日常排污崗位管理及操作流程,涉事企業的生產經營證書及排污資質證書等有效證據,并對相關人員制作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等。
這個周期非常長。周鯤說:“我們補充的這些材料都是非常重要的證據,如果環境監察人員能第一時間予以固定,后期公安機關的偵辦效率將大大提高。”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法規處胡亮亮告訴記者,因為行政立案與刑事立案有著明顯差異,“兩法”銜接的培訓和磨合非常重要。胡亮亮在調度會上給與會同志作了環境犯罪證據指引的若干問題和標準解讀。“通過隱蔽方式達到規避監管目的而設置的排污管道都稱為暗管,而不是只有暗藏于地下的水泥管才算暗管……”
胡亮亮說,“我是根據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多數問題進行解讀和分析的。希望通過此次培訓和溝通,市區環保和公安能統一意見,更順暢地實現‘兩法’銜接。”
2013年,環境保護部和公安部聯合出臺《關于加強環境保護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的意見》,根據這個意見公布以來的深圳環境違法案件臺賬,胡亮亮分析得出,深圳存在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主要有三種:
一是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二是重金屬超標排放;三是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
深圳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科科長謝宏偉也作了案例講解。謝宏偉具有公安工作背景,目前已是深圳環保行政執法的骨干。
據介紹,為做好“兩法”銜接,給執法人員更明確的方向,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正會同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食品藥品及環境犯罪偵查大隊聯合起草3個操作指引。目前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包括《關于查處非法排污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操作指引(征求意見稿)》《關于查處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操作指引(征求意見稿)》《關于查處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工作指引(征求意見稿)》。“三個指引”的出臺,將大大提高基層的執法辦案效率,同時確保執法規范。
深圳市檢察機關也參與了此次會議。檢察機關的介入,將進一步加大對環保部門行政執法的監督力度,同時加強對公安機關辦理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確保執法的公平公正。
展望
共同開辟打擊環境違法犯罪新局面
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有著明顯差異,但目標一致。
黃秋權表示,在后續的執法辦案當中,基層公安機關將提前介入,秉持聯合執法的思維,公安現場勘查與環保部門的調查取證相結合,防止遺漏證據;對于初期不能立案采取強制措施(如鑒定結果未能及時出具)的案件,也要為下一步偵查辦案做準備,增強震懾力。
同時,公安機關將與環保部門共同研究出臺案件移送規定,明確移送標準與時限,堅持快立快查,嚴把證據關和材料關,全力防止“病案”、人情案。
黃秋權還提到,環境案件專業性強,培訓必不可少,市公安局將組織民警主動開展學習培訓,向行政部門學習取經,努力提升專業能力。
王偉雄則表示,環保部門將在技術鑒定、證據搜集上主動向公安部門靠攏,尤其是出具監測報告、危險廢物相關技術報告將更準確、更迅速,為公安機關偵辦案件提供基本支撐;將更多地主動會商、提前介入,提升行政處理效率,為“兩法”銜接贏得更多時間。
同時,將加快推進公安、環保、檢察院聯合出臺具有實操性的指引和細化標準,多部門共同推進新聞報道和輿論宣傳工作。
“必須進一步理順機制、深化合作,共同開辟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新時代’;必須在法治的框架內依法開展工作,齊心協力辦出經得住法律檢驗、歷史檢驗和人民檢驗的鐵案要案。”這是深圳環保部門與公安部門在會議上達成的共識。
凡注有"浙江在線"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并保留"浙江在線"的電頭。
新聞熱線:0571-85310331 網站電話:0571-85361818 網站總監:龐世豪
服務百姓、貼近政府、打造權威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