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下發《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對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在三年內摸清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移動源等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家底。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全國污染源普查每10年開展一次,是重大的國情調查,也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通知明確,普查對象為全市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種類和來源、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分階段組織實施,2017年完成前期準備,啟動清查建庫,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總結與發布。
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專業性強。我市將成立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在其統一領導下,實行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鼓勵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普查工作。通知還明確了18個市級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與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相比,此次普查在工業污染源方面查得更廣,對污染物種類查得更多,更能真實反映污染狀況。”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通過技術、制度升級,提升衛星遙感、無人機等調查手段,以及互聯網、移動終端等信息化技術的應用,確保普查信息真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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