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四國”(巴西、中國、南非、印度)14日對外公布聯合聲明,強調波恩氣候大會應加速實施2020年前承諾和行動,包括在締約方會議下設置一個解決相關問題的專門議題。
這些承諾包括推動《京都議定書〈多哈修正案〉》生效,發達國家到2020年落實減排目標,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等。這是氣候談判多年“拉鋸戰”為數不多的重要成果,但發達國家似乎想通過“拖延戰術”或是“偷梁換柱”,將其悄悄“清空”。
現在,發達國家不僅不履行出資義務,甚至還試圖在全球環境基金和綠色氣候基金下,單方面對發展中國家獲取資金實行新的資格標準。
這些“小算盤”引發飽受氣候變化之苦的發展中國家的不滿?!盎A四國”在聲明中指出,這些標準與締約方會議的指南不一致,發達國家的企圖也違背了全球環境基金改革和綠色氣候基金建立的相關條款。
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解振華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發達國家眼下必須講清楚已經給發展中國家提供了多少資金,差額部分怎么辦。
他說,《巴黎協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及過去一系列氣候大會決定的事情必須落實,這是建立政治互信的重要標志?!叭绻B定下來的事都不落實,還談什么以后?”
一些當初雄心勃勃的減排承諾也有些褪色。美國政府代表團稱將繼續使用煤炭等化石能源,因其有助于創造就業機會,現場過半數觀眾的回應是唱歌抗議。
除了資金、減排,發達國家準備“丟掉”的還有一些堪稱全球氣候治理基石的原則。
波恩氣候大會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做“加法”,形成一項反映各方核心訴求,體現《巴黎協定》各個重點要素的實施細則案文,也就是“談判大綱”,為2018年最終達成實施細則奠定基礎。
既然談的是《巴黎協定》的實施細則,貫徹協定中“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自是題中應有之義。這不僅是協定的白紙黑字,也是公約的基本精神。但部分發達國家卻主張不再實施區別對待,要求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履行同等義務。
在發展中國家看來,這無疑是對《巴黎協定》的誤讀,甚至有意曲解。
人類正在遭受日益嚴重的氣候災害。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報告,全球氣溫升高已達1.2攝氏度,各國信守承諾,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刻不容緩。背棄承諾對全球氣候治理進程的傷害是“內傷”,看似不明顯,實則威脅各國合作的根基。
一個多星期前,當各國談判代表從四面八方來到波恩,他們可能覺得這是一次輕松的會議。但現在人們發現,守護承諾并不容易。能否重拾“初心”,找到“最大公約數”,加強互信,考驗著各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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