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6月15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何賢君 市委報道組 王瑩) 6月14日下午,蘭溪市召開“河道警長”專題會議,下發《蘭溪市“河道警長制”工作實施方案》,將該制度上升到市級層面,進一步壓實“河道警長”職責,新增了禁漁工作相關內容,管理范圍也從河道延伸到了水庫以及小微水體。
此次確定的47名各級“河道警長”,是根據蘭溪河流現狀和區域分布,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進行確定的。跨區域河道主要由市公安局領導擔任“河道警長”,其他鄉鎮級“河道警長”主要由各轄區派出所領導擔任。
7月1日后,蘭溪市內37條河道將被設為禁漁區,全年禁止一切漁業捕撈行為。
近期,蘭溪將采取駐點蹲守與流動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范圍各類水域開展常態化巡查整治,嚴厲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行為,加大對無證捕撈以及使用、制造、銷售、維修電魚器具等禁用漁具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收繳的違禁漁具采取環保方式集中公開銷毀處理。
此外,全市134個水庫和小微水體也將納入“河道警長”的管理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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